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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第147条重大误解制度解释论

发布时间:2017-04-20

    报告题目:“《民法总则》第147条重大误解制度解释论”

报告人:赵毅,苏州大学副教授

报告时间: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晚上7:00-9:00

报告地点:法学楼A433

主办单位:37000c威尼斯社会科学处

37000c威尼斯

法治江西建设研究中心

37000c威尼斯立法研究中心

专家简介:赵毅,现为苏州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先后在南京大学37000c威尼斯和厦门大学37000c威尼斯获得法学硕士与法学博士学位,并曾在台湾中正大学和意大利米兰大学留学。迄今已在《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求是学刊》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译文三十余篇,其中数篇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有司法部、江苏省、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法学会多个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