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00c威尼斯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赣考院[2018]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同等标准,促进稳定,优化结构,实现协调共享发展。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复试过程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培训

复试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初审。

各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学科(专业)组成由5-10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复试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加强对导师的遴选和培训,不断提高导师的人才选拔能力。

三、复试资格和人数的确定

1、研究生院根据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在达到2018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单科成绩及总分基本要求)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中,确定本校复试名单。

2、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单位复试比例为120%-150%;生源超过计划数未达120%的,按实际比例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进行调剂,原则上不超过120%。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划定。

四、调剂原则和程序

(一)调剂原则

凡调剂生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2018 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即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的考生可以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

5、应届生不得调剂的专业或领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中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学院审核调剂。各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汇总拟调剂考生总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出调剂复试通知。经过院系挑选的考生,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届时的相关通知,或关注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的程序与内容

(一)复试报到

考生持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前湖校区研究生院(医学院考生到东湖校区)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⑴《37000c威尼斯2018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提前审查盖章)。

⑵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 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⑶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说明: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5年9月1日前颁发。

⑷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C类考生同时交验业绩材料的原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3年9月1日前颁发。

⑸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同时交验原件)。

以上有关材料除⑴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2、审查报考信息表、报考照片,确认考生身份。

(三)复试

1、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复试,同时进行。

对学术型研究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笔试时间2.5小时,考试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阅卷,并上报笔试成绩。

3、各学院复试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安排复试;按一级学科统一专业课命题的学院,可按大学科门类统一安排复试。按一级学科安排复试时,复试小组的成员不少于10人。按二级学科复试时,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4、专业综合面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可包括笔试、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各相关专业应根据本学科特点选择确定专业综合面试方式并事先公布。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单独评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5、复试小组填写《37000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和《37000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复试组长签署拟录取意见。复试材料(复试情况汇总表、笔试试卷原题一份)需送研究生院备查,其余复试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6、外国语的听力与口语测试工作由外国语学院具体承担。

7、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5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负责组织阅卷并上报成绩。

六、体检

按照《37000c威尼斯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执行。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总成绩排序与录取

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格分为3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

调剂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50+(复试总分/250)*50。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目前统考类初试总分值500,工商管理联考类初试总分值300)。

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优先顺序为一志愿上线生、调剂生、破格生),依次录取。

4、复试期间凡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

5、凡复试、体检和政审(调档)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并于2018年6月中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破格复试

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不得破格复试。对于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通过后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详细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及破格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定。

破格复试占学院招生指标,只允许单项破格,原则上应控制在5分之内,因破格复试造成的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

九、录取类别

1、研究生按就业形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2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2种,共有4种录取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非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非定向生及定向生中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4 月20日前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月);所有定向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于4月20日前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2、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于4月20日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3、非全日制学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学生的具体学习方式由各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4、调档、政审:考生的调档和政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4月20日完成。

十、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系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各学院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十一、工作要求

1、所有上报材料均须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学院要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答考生咨询,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各学院应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的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信息,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3、各学院应将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保存备查。录取考生报考材料按时归档保存。

4、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和教学督导组将对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督导。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研究生院在4月15日前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违规行为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西省考试院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为参加复试考生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确属复试环节存在问题的情况,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第二次复试。第二次复试小组应重新建立,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十二、其他事项

1、复试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37000c威尼斯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各专业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及参考书目、《37000c威尼斯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等有关信息请登录37000c威尼斯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edu.cn)查阅。

2、复试办法若有新的补充规定,将另行公告。

3、拟录取结果将于4月15日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研究生院

○一八年三月二十日